1、我国的民法通则,是我国对民事活动中一些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法律规定。
2、所谓民事活动是指:公民或者法人为了一定的目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
3、如买卖、运输、借贷、租赁等。
4、进行民事活动时,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
5、民法通则制定于1986年(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6、它共分9章15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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