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菊香秋 合作社工作制度一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制度1.合作社实行分级负责制。
2、重大事项由成员(代表)大会按照“一人一票”的方式审议表决通过;日常事项由理事长召集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一般由理事长召集会议讨论决定,在行使职权过程中碰到特殊情况应向理事长汇报,由理事会研究决定。
3、2.合作社实行办公会议制度。
4、办公会议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和部门负责人组成,理事长确立议题,召集和主持会议,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理事长认为有必要时也可以临时召集,对合作社重要事项进行研究决策。
5、3.合作社实行请示和报告制度。
6、部门负责人应经常向理事长报告工作,书面汇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理事应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每年年终要作出书面报告。
7、二合作社实行考勤考核制度1.工作考核制度。
8、本社成员必须按时签到出勤,出勤期间不得从事合作社事物以外的工作;职员事假应向部门经理报告,部门经理事假应向理事长报告,理事长事假应向理事会报告。
9、合作社办公室具体负责员工的出勤考核工作。
10、2.节假日值班制度。
11、合作社在节日和双休日要安排专人值班,保证为成员提供生产服务的及时性和连续性。
12、3.目标考核制度。
13、合作社年初确定生产经营目标,年终进行考核验收。
14、理事会对各部门制订考核目标,各部门对员工制订考核目标,保证合作社高效有序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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