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湘潭网小编为大家分享业主委员会属于什么性质,业主委员会属于什么性质的组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之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2、因此,业主委员会是经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的组织,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

3、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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