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内容由湘潭网小编为大家分析解读:关于个人房屋租赁税率 5% 9%,个人房屋租赁税率的文章,网友们对这件事情都比较关注,下面带大家一起了解下,希望能从中获取想要的知识

1、一、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

2、2、营业税: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

3、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营业税税额的10%计算缴纳。

4、4、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5、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5、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6、免征印花税二、个人出租非住房(商铺、写字间等)应缴纳以下税款: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

7、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8、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营业税税额的10%计算缴纳。

9、4、个人所得税:按财产财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

10、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

11、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