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由湘潭网小编为带来关于不少朋友还不知道临牌不到期能办第二次吗,临牌没到期可以打第二张吗,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如何解决吧!

解答:

1、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44条规定,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遗失、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管所申请补领或者更换。

2、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3、车管所对提交的证件、凭证进行审核,收回未丢失、遗失、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4、在补发和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驾驶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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