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
1、如果在实习期内达到驾驶证记分,驾驶证应当作废,重新学习、重新考试驾驶证;如果实习期满了,就需要学习、训练、考科目一。
2、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七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管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参加科目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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